国务院11月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意见第一条第三点中明确表示将优化汽车领域外资*策。意见要求各地区要保障内外资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享受同等市场准入待遇。修订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在外方与中方合资伙伴协商一致后,允许外方在华投资的整车企业之间转让积分。
按照新规则,率先受益的是外资车企与合资车企。例如,像特斯拉这样的外资新能源车企,其上海工厂已经建成并开始试生产,其新能源汽车积分肯定富余,可以根据规则通过转让或出售积分获得利益,享受不小的*策红利。
同时,根据新规则的精神,大众、丰田等在我国的合资企业,应该可以在其投资的企业间(如一汽大众与上汽大众、一汽丰田与广汽丰田等)相互转让积分,灵活性大为增加。
本文节选自《新能源汽车周报》电子版,该报告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服务部与汽车纵横杂志社联合编辑,如需查看完整报告,请联系:-,